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跨领域、跨地区、“集团化”案件多发,以打着旅游服务、养老服务、文化产品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也给社会公众经济利益造成损失。为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我们选取了典型案例,以案例警示提醒社会公众“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文化传播公司集资诈骗案
案情简介
刘某某、田某某伙同宋某等七人先后于2012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主要以投资管理和技术推广为经营项目。并通过发放传单、拨打电话等方式向群众推广销售邮票收藏品,同时声称收藏品可达到五至六倍升值空间,与投资人签订《项目合同书》,承诺按月或季度返还投资人高额利息,诱骗400余名投资人进行投资,涉案金额高达7000余万元。
作案手段
成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发放传单、拨打电话等方式向群众推销邮票,编造收藏品有较高升值空间,并承诺返还高额利息诱使投资人签订《项目合同书》进行投资。
案件警示
近年来,以投资邮票、邮币、钱币等收藏品有较高升值空间或可获得高额回报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频发,此类案件多通过发传单、拨打电话等方式进行推广,主要针对的群体为中老年人,提示广大中老年朋友投资需谨慎,切莫有“贪便宜”心理。